我所担任管理人的宣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破产案顺利终结

 

2020年3月10日,宣州区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,依法作出终结宣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(下称“联鑫公司”)破产程序的裁定,并进行了公告,相关信息同步发布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。

联鑫公司破产案为“执转破”案,宣州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,指定我所和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。

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,管理人团队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,严格依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的相关规定,克服了债务人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、相关人员拒不配合、没有接管任何财务资料、债权人怨声载道等困难,最终顺利高价处置了债务人的资产并制作分配方案,实现职工债权、税收债权获得全额清偿,普通债权获得17.26%的清偿率的良好效果。 

另外,我所担任管理人的多起破产案件均已顺利终结,在近几年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,我所已经锤炼出一支人员结构合理、业务水平熟练、勤勉尽责的专业化队伍。

 

创建时间:2020-03-11 15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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